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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事项如何决策之听取法律顾问OR公司法务的观点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20-10-20 20:08)    点击:32

公司法律事项如何决策之听取法律顾问OR公司法务的观点

作为一名在公司从事过专职法务的律师来说,个人认为,我对这个话题还是有一定的发言权,当然,针对这个话题,不同的人的看法都会不同,笔者只是将个人的看法,说出来,供有需要的人士参考而已。

每个人不同的经历,会让我们对同一个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和建议,因此,我一直认为,如有志于从事法务,可以先在律所工作一段时间,熟悉、适应律所的工作模式,然后再进入公司,可能会更有帮助。如一开始就在公司从事法务,那么按部就班的成长,一般都是适应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很多问题上,难以提出更好的建设性意见。

我们可以从各自的地位和任职资格方面得出不同,比如法务专员属于公司内部聘请的员工,日常包括合同的草拟、审核、新项目洽谈协助等等。法律顾问是外聘兼职的,每年给予顾问费用,若有参加诉讼另外收费。法务专员一般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都需要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下面,我要谈的是,就公司在面对法律顾问和法务服务的选择时,需要考虑的一些因素,具体来说,我来谈谈以下几点个人看法。

1、律所模式—服务好客户的同时,获取应得收益。法务模式—通过上班,获得工资收入。

对于律师来说,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这份工作,而获取相应的律师费,这就是职业。律师都是在帮助客户的同时,让自己成长,让自己获得一份应得的收入,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对于公司法务而已,自己是通过应聘入职,按照公司的法务岗位的职责要求,在上班时间内出勤,以此获得工资收入。在这个方面来说,两者并无区别,只是通常而言,律师收费通常是按项目来收费,不管是诉讼还是非诉项目,通常是一次性收费,就国内而已,很少采取按小时收费的模式。对于法务而已,只有出勤,才会有收费,部分公司会按照项目的情况,提供一定的奖金或提成收入,但是,通常都会有固定的月工资收入,而这个固定的月工资基本都是按出勤来计算,有出勤才会有收入。也可以这么说,对方公司而言,采购法律服务,不管是律所还是法务,都需要支付相应的成本,只是需要考虑,哪种方式,更适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到底是只需要法律顾问还是法务,或者针对单个事项,单独采购律所服务。

 

2、律所模式—为客户从大局考虑。法务模式—考虑及听取领导意见的前提下,适当提出个人建议。

有句话这么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面对同一个问题时,律师解决公司的问题,不易受他人左右,不需听取领导意见,更容易从大局的方面来考虑事情,就算要听取他人意见,也是听取同行的专业意见。但是公司法务在解决问题时,首先会听取公司领导的意思,其次才会按照更有利于公司的情况,来处理问题。假如,公司的领导也是站在大局的方面,或者更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那么该应对措施可能有利,假如公司领导层决策有问题,而又没能听取法务有利的建议,那么最终的结果可能不容乐观。

 

3、律所模式—专业性更加突出。法务模式—常规事项处理更擅长。

何为专业?当你把不熟悉的事情,做得非常熟悉,且解决过这个领域各种不同类似的问题,也知道如何应对这个领域不同的问题,那么你可以说你是专业的。就这个专业性的问题,不管是诉讼还是非诉,律师会接待形形色色的客户,会面临各式各样的问题,也处理过多种多样的问题,因此,做得多了,也就专业了。但是,对于法务来说,面对的都是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公司的问题基本都是类似的,解决的方式也是雷同的,因此,虽然公司法务对于公司的内部运营比较熟悉,对于细节等事务性的事项比较熟悉,但是如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很难及时做出有效应对。因此,在处理各种问题时,律师考虑的问题通常会更加全面,更加专业。

 

4、律所模式—必须服务好客户,争取案件胜诉,获得今后合作机会。法务模式—服从公司安排的前提下,争取案件胜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而对于公司法务而已,毕竟以拿固定工资为主,因此,在工作中,只要没有出现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如出现工作失职,那么可能丢掉饭碗。其他情况下,只要是公司负责人安排的事情,就按公司的意思办就行,至于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最终结果也是由公司来承担。当然,公司法务也有其优势,毕竟大多数情况下,更懂公司情况的不是法律顾问,而是公司法务,因此,公司法务站在全面分析的角度上,提供的意见,或许更有利于公司。而对于律所来说,律所都希望服务好客户,争取以后有合作的机会,毕竟这个行业的发展,口碑模式,依然是律师获取客户的重要途径,毕竟通过网络等其他途径了解的,相比而言较难建立信任。因此,律师都希望把客户的事项处理好,只有处理好,以后才有更多的合作机会,从这个方面来说,没有哪个律师不希望把客户的事项处理好,律师都希望服务好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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