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已经资不抵债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还债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4-01 20:51) 点击:493 |
债务人已经资不抵债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还债 重庆律师陈龙桥 2018年3月31日
摘要:如果债务人长期欠债不还,在确定其已经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破产法》等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偿还债务。
A公司长期拖欠B公司货款等共计200多万元,虽然A公司仍在继续生产经营,但A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长时间不予偿还。B公司咨询律师怎样才能收回欠款,律师根据B公司陈述的情况,初步判断A公司可能已经资不抵债。在去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查询A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后,发现A公司最近三年均已经资不抵债。B公司遂按照律师的建议,委托律师依照《破产法》的规定,以A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A公司破产还债。 法院审查B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依法进行破产听证,听取A公司和B公司各自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决定是否宣告A公司破产。 在法庭听证过程中,A公司称虽然公司资不抵债、目前经营也比较困难,但只是市场行情低迷造成的,而且现在已经过了谷底,市场行情也正在逐渐好转,公司也还在继续生产,还有继续生存的可能性,因此不希望法院裁定宣告破产。B公司则称A公司虽然还在继续生产,但长期欠债不还,A公司的继续生产也是建立在持续损害B公司等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基础之上的,并且A公司最近三年均已经资不抵债,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条件,因此要求法院依法宣告A公司破产。 后在法院的调解下,A公司同意在一年内分期向B公司还清全部欠款,并由A公司的股东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如果A公司不能按照付款计划在一年内支付欠款,如B公司再申请宣告A公司破产的,法院将依法宣告A公司破产,同时B公司还可以要求A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B公司同意A公司分期付款。 A公司迫于破产宣告的压力,尽力按照还款计划履行了还款义务,B公司顺利收回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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