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柳山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哪些人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2-08 16:22)    点击:272
哪些人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柳山律师提供“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柳山律师,陈柳山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柳山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8822176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柳山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柳州律师 | 柳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柳山律师主页,您是第1715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