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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时送给对方的财物,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8 04:26)     点击:530

  

  恋爱期间互赠的财物,应视情况予以具体的对待。如果一方赠送给对方衣物,或双方互有赠送,这是赠与性质,恋爱终止后,一般不应讨回。如一方满以为可以结婚,花了较多的钱,甚至还给对方买东西,一旦恋爱终止,对方应归还部分东西,也可折价归还。如果恋爱期间,双方的劳动所得混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一旦恋爱关系终止,应该作为共有物,考虑出钱多少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割。

  总之,对恋爱期间财物的处理,双方都应发扬风格,不必计较。

  姘居和事实婚姻有什么不同?

  姘居和事实婚姻表面上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其实二者存在着原则区别: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都无配偶,姘居是男女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同居的;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均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彼此以夫妻相待的,姘居是男女之间出于不良动机,而无长远共同生活目的、非法同居的;事实婚姻是周围群众公认他们是夫妻关系的,姘居是周围群众不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而认为是不正当的。因此,不应把事实婚姻与姘居混为一谈。

  姘居是非法的,应予禁止或制止。对事实婚姻,如果它符合结婚条件,可追认其婚姻的合法性,—并补办结婚手续。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应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婚姻类法律常识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我国婚姻法没有禁止中国人同外国人结婚的规定,所以,男女双方如果出于自愿,并且符合两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按规定,中国的现役军人、外交、公安、国家安全以及机要工作人员不能同外国人结婚。我国有关法律、法令和我国政府参加的条约、协定等规定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的,也不能结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应当办理如下手续:

  (l)该外国人应当向中国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护照,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需经该国公证机关或有权部门公证,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

  (2)该外国人必须到我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3)该外国人和与之结婚的中国人必须双方亲自到我国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有关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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