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县尹先生三级工伤案仲裁代理词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3-10-02 05:34) 点击:572 |
辽宁朝阳县尹先生三级工伤案仲裁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剑峰律师依法担任本案申请人尹先生的仲裁代理人。本代理人针对本案基本事实、法律依据和仲裁请求,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 2012年6月26日,申请人来到被申请人处。第二天即6月27日开始上班,担任渣工工作,干到7月26日出工伤时整整一个月。这个月发了5800元,而且在工资表上签了字。工作一个月,工资5800元,这两点是本案的基本事实。 (一)被申请人故意歪曲事实、混淆是非 1、被申请人在第一次开庭时说,申请人才来几天就受了工伤;被申请人在第二次开庭由证人屈某某证明,申请人于7月3日上班。退一步说,假如申请人是7月3日上班离出工伤时也有23天,而不是被申请人第一次开庭说的几天。可见被申请人两次开庭就申请人工作时间的陈述自相矛盾。 2、被申请人在第一次开庭时说有工资表;第二次开庭时又说没发工资,没工资表。前后两次的矛盾陈述,仲裁员都是当庭所听见的,被申请人的代理人当庭说谎已成习惯。 3、证人屈某某所做证言以证明申请人2012年7月3日上班、工资1720元,是虚假证言,不仅歪曲了基本事实,而且屈某某是单位的中层领导,和被申请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另外,作为用人单位,工资数额应以工资表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中的数字记录为依据,工作时间长短应以考勤表和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两者相结合为依据,而不是以证人证言作依据。希望仲裁庭对此证言不予采纳。 (二)申请人自述以及兰先生的证言可信度高,应予采纳 1、首先,在朝阳县任何一家铁矿上班,从事井下渣工工作,月工资5000-6000元以上是普遍和正常的。按照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在煤矿或者铁矿中工作,危险性和风险度极高,没有高工资吸引,是不会有人到井下工作的。矿井下的工人要比一般人的工资高,这个是普遍的常识。 2、申请人虽然身体残疾,但心智正常,工资如果没发愣说发了,这不符合基本常识。一个月的工资对于申请人甚至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3、兰先生证言的可信度高。兰先生系申请人同班组的同事和工友,他对申请人何时来被申请人处工作及工资多少比较清楚。被申请人的证人屈某某在护理证言中也提到了兰先生。 (三)关于工资、工作时间举证责任的法律依据 1、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从第一次开庭、第二次开庭、至今,被申请人均未向本仲裁委提交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表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表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是被申请人掌握管理的,如被申请人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在被申请人不提供的情况下,仲裁委应作出对被申请人不利而对申请人有利的事实认定,可采纳申请人的自述和兰先生的证言:确认申请人工作时间为一个月,工资为5800元。 3、退一步说,假如工资数额无法查清、存争议,也可以参考同工同酬的标准确定申请人的工资。可以肯定,同是渣工工种的,申请人尹之建工资是最低的,因为尹先生刚来不久工作上没有其他人熟练,其他同工种工人工资都比他高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关于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仲裁委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本单位全体渣工工资表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这个也是被申请人掌握管理的),不提供的,被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关于本人工资的法律依据。 《辽宁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辽劳社发〔2008〕37号)第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作为本人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个月,且本人工资无法确定的,月工资标准参照适用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在本案中,申请人尹先生的身份是农民工,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刚好一个月即受工伤,应以实际一个月的工资5800元作为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伤残津贴差额、停工留薪期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前提和基础。 三、针对八项仲裁请求一一阐述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63800元(从2012年7月27日至2013年6月27日共计11个月,即11个月×5800元/月工资)。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事实依据: 被申请人自2012年6月27日起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过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最多为11个月的工资差额。 被申请人第一次开庭时说签过劳动合同,而第二次开庭至今都未拿出劳动合同来。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69600元(从2012年7月27日至2013年7月27日共计12个月工资,即12个月×5800元/月工资)。 1、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事实依据: 申请人自2012年7月26日出工伤至今,基本上都在接受住院治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6473.6元(18.2元/天×313天,即从2012年6月27日至2013年6月30日共计368天,扣除在矿上休养55天,2013年7月1日之前计313天,即313天×780元/月最低工资×70%÷30天/月=5696.6元;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6日共计37天,21元/天×37天,即37天×900元/月最低工资×70%÷30天/月=777元)。 法律或政策依据: 1、辽宁省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0]483号: 六、合理确定待遇标准:1、职工在本市住院治疗工伤的日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7O%再除以30天计算。 2、辽人社函【2013】112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朝阳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函》:从2013年7月1日起,朝阳市最低工资从780元调整为900元。 (四)护理费:40200元(从2012年7月27日至2013年7月27日共计12个月,即12个月×3350元/护理人员月工资)。 3350元,是护理人员申请人尹先生的夫人某女士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住院护理费和护理依赖等级两项。本律师认为,申请人自受伤后基本都是住院治疗,确需护理,不仅有医院的护理证明,而且实际上是三级伤残、三级护理依赖。所以,申请人请求护理费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 (五)营养费:2000元。 营养费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未作明确规定,但也未作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不少工伤案例裁判中会根据伤者病情适当的考虑,酌情裁决营养费。在本案中,申请人不仅所住医院出具了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而且也是三级伤残、三级护理依赖,确需加强营养,仲裁委可酌情裁决。 (六)伤残津贴差额:1551053元【计算依据:5800元/月×80%×12个月/年×(辽宁省人均寿命75.6岁-36岁)-1376元/月×12个月/年×(辽宁省人均寿命75.6岁-36岁)=2204928-653875】。 1、法律依据: A、《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B、《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少报工资总额或者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等原因,影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一次性支付差额伤残津贴的理由: 被申请人系一生产性企业,其存在的时间带有不确定性,其支付能力和稳定性也不如社保机构,其伤残津贴差额应一次性支付。 3、司法判例二则供仲裁员裁决时参考: A、不按员工工资投保工伤保险违法赔偿16万 中国养老金网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一起案件,判定顺德一公司以低于员工每月实际工资的标准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做法违法,同时判决由公司补偿一名负四级伤残工伤的员工应得的工伤赔偿款逾16万元。 据悉,此案例是国内首个判定企业不按员工实际工资投保属违法,在全国极具典型意义。 此案例全文在第一次开庭时已书面提交给仲裁员,因文章很长,此处略。 B、煤矿企业少缴工伤保险费 差额赔偿劳动者31万元 近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煤矿企业未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王某受伤后要求企业赔偿损失的工伤待遇纠纷案,一审判决煤矿赔偿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损失计311984元。 王某从2007年起在该煤矿从事挖煤工作,2009年11月22日,王某在井下工作时被垮塌的顶板致伤头部,认定为工伤,构成三级伤残。该煤矿已为王某投保了工伤保险,从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缴费基数为1252元-1792元之间,泸县社保机构出具计算王某工伤待遇的基数是1706元,而王某受伤前12个月在册平均工资是3814元。王某认为煤矿少缴了工伤保险费,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应由煤矿负责赔偿,于是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煤矿违反了工伤保险缴费的相关规定,为少缴工伤保险费向社保机构提供虚假的职工工资表,并因该违法行为给王某造成工伤待遇损失,煤矿的违法行为与王某的工伤待遇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煤矿应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损失是(3814-1706)元×20个月=42160元,伤残津贴每月损失(3814-1706)元×80%=1686.4元。鉴于该煤矿系一生产性企业,其存在的时间带有不确定性,其支付能力和稳定性也不如社保机构,其伤残津贴应一次性支付,从伤残鉴定之日计算至法定退休之日,即160个月,金额为269824元。宣判后,煤矿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经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本文来源:临汾市人社会局官网,链接:http://www.sxlf.hrss.gov.cn/alfx/787.jhtml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560元、按月伤残津贴1376元和按月护理费757元,被申请人已从朝阳县社保经办机构得到审批或拨付,应全额支付给申请人。 事实依据:被申请人当庭向仲裁委提交了证据:朝阳市职工工伤待遇审批表。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93840元(计算方法:5800元/月×23个月-39560元)。该项仲裁请求是第一次开庭时增加的仲裁请求。 1、法律依据: A、《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少报工资总额或者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等原因,影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B、《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事实依据:被申请人当庭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朝阳市职工工伤待遇审批表。该表上显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560元,与依法的标准存在差额。 代理人: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剑峰 2013年9月15日 备注一:本文系北京陈剑峰律师承办的真实案例,因涉及隐私,故代理词中不透露名字或单位名称。 备注二:中国工伤赔偿著名律师——北京陈剑峰律师简介: 党员,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17年,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2012年8月从腾铭所调入常鸿所)资深律师,国内工伤赔偿著名律师,中国著名工伤赔偿法律事务处理专家,尤为擅长工伤赔偿纠纷法律事务。曾分别获得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北京市首批法律援助十佳优秀律师、首都奉献奥运好市民、北京市丰台区十大突出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陈剑峰律师在首都北京从事律师10多年来,接受过《羊城晚报》、《广州新快报》、《上海法治报》、《燕赵都市报》、《北京社区报》、《北京劳动午报》、《北京晚报》、《北京法制晚报》、《法制日报》、《环球时报英文版》、《国际金融报》、凤凰新媒体、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北京丰台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外知名媒体的采访、专访、文章刊登或成功案例报道。 社会兼职: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劳动政策法规库专家组成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治中国》、《都市法宝》、《华夏之声》、《举案说法》节目重要嘉宾。 北京陈剑峰律师在首都北京执业十余年来,作为专业工伤赔偿纠纷处理律师,在全国各地成功办理不少工伤赔偿案件,在此仅举十例典型成功工伤案例: 1、一级工伤伤残:2001年办理一起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一位年仅26岁的英俊小伙子,因左胳膊在去山东烟台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后被截断造成四级伤残,单位拒赔的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案,踏实、认真负责和稳健的工作,终使该外地打工者满意获赔,赔偿获得的工伤待遇计算到正常死亡时为止,共计一百余万元。该案的成功代理引起《北京法制报》、《北京劳动午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的争相报道和采访。2011年6月27日,《上海法治报》在《律师讲述》栏目以题为《驾车出事被截肢认定工伤公司注销逃责任艰难索赔》整版刊登了陈剑峰律师对本案的精彩回顾。 2、工亡:2003年办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一位37岁的煤矿工人王先生因煤矿坍塌事故造成腰部瘫痪,被评为伤残四级。单位拒绝赔偿他。后经人介绍慕名找到陈剑峰律师,经过劳动仲裁,使得该工人获得十分满意的赔偿,赔偿获得的工伤待遇计算到正常死亡时为止也有将近百万元之巨。 3、工亡:2006年办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一位工人工伤死亡纠纷案,因单位拒绝赔偿便慕名找到陈剑峰律师代理,经过耐心细致的与单位沟通协调,最终获赔40余万元,遇难家属十分满意。 4、8级工伤伤残:2009年,一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来京务工的彭先生,在建筑工地打工不慎摔伤致右股骨颈骨折。因单位不予赔偿遂慕名找陈剑峰律师代理。经过6个月的曲折取证工作和艰难的法律程序,为彭先生认定了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为8级。通过劳动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单位赔偿9万元。达成协议后,彭先生的女儿欣喜之余从老家武汉电话告诉陈剑峰律师,9万元拿到了。 5、一级工伤伤残:2010年,河南省29岁的崔先生来京务工,因工搬运玻璃过程中被砸伤,致脖子以下全身瘫痪,单位只同意赔偿除医疗费之外35万元左右,单位想私了。崔先生觉得赔偿额太低,没有同意,遂慕名找陈剑峰大律师代理。找陈剑峰律师代理前,崔先生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陈剑峰律师和单位沟通谈判,单位为其补缴了社保。接着在2011年顺利办理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为一级,完全护理依赖等级。并且在2012年年初享受了国家工伤伤残等级各项待遇,计算到正常死亡寿命,崔先生赔偿额累计可达到200万元以上。 6、一级工伤伤残:2009年12月,河北省刘先生在京务工。单位派其到河北省廊坊市一家单位安装金属门,因不慎被严重烧伤,面积达85%,一级伤残等级、完全护理依赖。本案涉及双重赔偿,经陈剑峰大律师代理,双重赔偿获得圆满成功。本案经过2010年年底、2011年一整年和2012年初,大概将近1年半的时间,艰苦的努力、非常曲折的诉讼以及补缴社保等过程,终于得到满意的结果:判决廊坊公司赔偿刘先生人身伤害款47万元;另刘先生将享受到国家按月伤残津贴、护理费等工伤伤残待遇,如计算到正常死亡寿命,刘先生工伤赔偿额累计也可达到200万元以上。该案于2011年5月在北京《劳动午报》等媒体上刊登。本成功案例于2012年3月9日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创赢人生节目直播播出。 7、7级工伤伤残:2008年,辽宁省沈阳市的杜先生在北京某建筑装饰公司工作。单位派其到河北省廊坊市出差,在工作中不慎被重物砸伤,致右脚脚踝部多处骨折、内固定手术,医疗费数万元全部由单位支付。由于各种原因,单位和杜先生本人都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11年3月,单位委托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杜先生伤残进行鉴定,结论为7级伤残。杜先生在此单位工作10年,单位未给他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就工伤赔偿和社会保险赔偿问题,杜先生和单位协商未果,遂慕名聘请陈剑峰大律师代理此案。经过多次和单位沟通、协商,没有经过打官司,最后通过调解,单位赔偿工伤待遇以及社会保险损失等共计22万余元。为此,本案取得圆满成功。本案于2012年4月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直播播出。 8、7级工伤伤残:2009年10月,四川省江油市的陈先生,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一家煤矿上班受伤,致左眼无视力、仅有光感,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为7级伤残。多次和煤矿协商,但煤矿仅同意赔偿7-8万元,陈先生无法接受,遂慕名于2012年3月31日来北京找陈剑峰律师代理。陈剑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出差到山西榆次出事煤矿与矿方进行交涉、沟通和谈判,未果,但确定了我方索赔17万元,矿方只同意赔偿13万元的基调。不得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5月8日在榆次区仲裁委李仲裁员的耐心主持调解下,在双方争议的17万元和13万元基础上折中,最后以15万元调解成功,当场签下调解协议书,当场煤矿一方就将15万元现金支付给了陈先生。对于此案结果,陈先生感到十分满意。 9、5级工伤伤残:2011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的任女士,在单位上班工伤导致5级伤残。和单位之间因赔偿协商未果,提起劳动仲裁。吉林省的赔偿基数是按照本人工资作为基数赔偿的(包括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按照任女士的工资数额1000余元,仲裁裁决单位赔偿给任女士共计10万余元。任女士对此仲裁裁决不服(实际上仲裁裁决问题不大,关键是她的工资太低,导致赔偿数额过低),2012年9月某日,她专程从长春坐火车到北京慕名找陈剑峰律师帮其打官司。在陈剑峰律师的指导、帮助和努力下,任女士最终从单位获得了16万元的赔偿,比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多出了将近6万元。任女士对此很满意,立即从当地法院撤诉了。 10、工亡:除了成功地办理了大量的代理劳动者索赔的工伤案件外,北京市陈剑峰律师还为不少用人单位或公司企业(包括大型央企)成功处理过工伤事故。在此仅举一例2010年(前年)办理的工伤死亡案例:2010年年初,杭州一家建筑公司在北京承包了一建筑工程项目,一名工人修车时被自己的车辆碾死,为此家属索赔80余万元。由于死者才21岁,未婚无子女,父母亲均未满55岁,按照北京的规定只能赔偿20余万元。由于死者家属要价太高,公司就慕名聘请陈剑峰律师出面和家属进行谈判协商。经过一天半的3次艰苦谈判,最终将赔偿额定格在46万元,一次性付清。这样死者家属也比较满意,公司也能接受。代理公司和家属谈判,本律师并没有死板地、严格地按照法律的死规定办,而是考虑到死者是个独生子、农村的父母亲将来的赡养问题等综合考虑,决定赔偿46万元,双方均可接受,迅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北京陈剑峰大律师公开发表的工伤赔偿原创个人著作: 1、上班时与同事发生口角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2、右脚1-5节脚趾全部截肢能鉴定为几级工伤伤残等级? 3、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4、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5、我该怎样解决这起棘手的工伤死亡赔偿金的纠纷呢? 6、国家工伤伤残鉴定6级相关问题研究 7、国家工伤伤残鉴定5级的赔偿标准? 8、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9、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相关问题研究 10、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事故分类? 11、国家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12、国家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 13、国家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4、国家工伤伤残鉴定6级的赔偿标准? 15、没有加入工伤保险,8级伤残,我该咋办? 16、老板扣我工伤期间工资合法吗? 17、国家伤残鉴定7级的标准是?及赔偿标准? 18、请问工伤怎么赔偿? 19、丈夫的父母霸占了丈夫的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办? 20、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两点立法修改建议 21、浅析法航失事客机涉及的法律赔偿问题 22、一起四级伤残的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案的代理始末 23、工伤青年打赢官司 24、外地青工胳膊断了 生活不能断! 25、我办理的三起重大工伤赔偿纠纷 26、2009年度广东省中山市工伤伤残6级赔偿标准? 27、2009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 28、北京市2009年国家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29、2009年度浙江省永康市国家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30、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赔偿标准和理解 31、浙江省永康市2009年度国家工伤伤残8级-9级的赔偿标准? 32、陕西省铜川市2009年度国家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33、2009年度陕西省榆林市一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34、2009年度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35、全国各省市1级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速查表 36、2010年度广东省中山市6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37、2010年度江苏省南京市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38、2010年度陕西省西安市5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39、2010年度江苏省苏州市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40、2010年度广东省中山市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41、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应对工伤赔偿官司? 42、劳动者如何打赢工伤赔偿纠纷官司? 43、十二指肠修补手术算几级工伤? 44、2010年度河北省廊坊市工伤伤残9级赔偿标准? 45、2010年度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46、天津市2010年度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47、上海市2010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48、2010年度浙江省杭州市工伤伤残9级的赔偿标准? 49、2010年度广东省中山市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50、2010年度浙江省杭州市工伤伤残8级的赔偿标准? 51、关于《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两个立法修改建议 52、2010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53、2010年度江苏省苏州市6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54、2010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 55、2010年度陕西省榆林市六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 56、2010年度陕西省宝鸡市7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57、2010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58、2010年度浙江省杭州市7-8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59、2010年甘肃省嘉峪关市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60、北京市2010年国家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61、2010年河北省唐山市国家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62、2010年辽宁省大连市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63、2010年河北省廊坊市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64、2010年河北省承德市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65、2010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66、浙江省金华市2010年度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67、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否可以得到双重赔偿? 68、上班途中,因道路湿滑而摔伤,请问是否属于工伤? 69、公司应当赔偿工伤职工的子女上大学的学费吗? 70、一只眼睛摘除是几级工伤伤残等级? 71、2010年度北京市国家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72、工亡的赔偿金是单位出还是社保出呢? 73、2010年度河南省平顶山市工伤伤残8级的赔偿标准? 74、2010年度四川省达州市工伤伤残9级的赔偿标准? 75、2010年度吉林省长春市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76、2010年度新疆乌鲁木齐市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77、2010年度北京市国家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 78、工伤后单位在拖延时间,我应该怎么办才好? 79、2010年度北京市国家工伤伤残鉴定6级的赔偿标准? 80、脾切除是几级工伤伤残等级? 81、2011年度江西省南昌市6级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 82、 我办理的五起重大工伤赔偿纠纷成功案例 83、2011年度浙江省台州市6级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 84、2010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85、2011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86、2011年度新疆阿克苏市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87、关于工伤伤残等级残情晋级原则的答复 88、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89、2011年度非法用工单位死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90、2011年度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91、2011年度天津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92、上海市2011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93、2011年度上海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94、2011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95、2011年度重庆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96、2011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 97、2011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98、2011年度北京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99、北京市2011年度国家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00、北京市2011年度国家工伤伤残鉴定5级的赔偿标准? 101、请问我社保局可否认定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为工伤? 102、2009年的工伤7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 103、2011年度北京市国家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104、2011年度北京市国家工伤伤残鉴定6级的赔偿标准? 105、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十大区别? 106、北京市2011年度国家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 107、安徽省淮南市2011年度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08、2009年的工伤7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 109、受害人近亲属是否可以作为工伤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 110、劳动者打赢工伤赔偿官司十大秘诀 111、2011年河北省衡水市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12、云南省玉溪市2011年度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13、浙江省湖州市2011年度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14、贵州省毕节市2011年度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15、2011年度天津市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16、2011年度河北省邯郸市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117、2011年度天津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18、云南省文山州2011年度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19、北京市2011年度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20、2011年度天津市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121、工伤的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不同导致待遇降低了怎么办? 122、2011年度四川省成都市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123、2011年度湖北省武汉市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24、我办理的七起重大工伤赔偿纠纷成功案例 125、2011年度四川省绵阳市工伤伤残9级的赔偿标准? 126、2011年度天津市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27、2012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28、2011年度青海省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29、2011年度湖南省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30、2011年度山西省工伤伤残鉴定5级的赔偿标准? 131、201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伤残8级的赔偿标准? 132、2012年度重庆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33、2011年度甘肃省兰州市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134、2011年度甘肃省武威市工伤伤残8级的赔偿标准? 135、2011年度甘肃省金昌市工伤伤残6级的赔偿标准? 136、2011年度甘肃省白银市工伤伤残5级的赔偿标准? 137、2011年度浙江省9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138、一起一级伤残的工伤和人身伤害双重赔偿成功典型案例 139、2012年度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140、2012年度天津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141、2012年度上海市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142、2012年度上海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143、上海市2012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144、2012年度山西省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45、2012年度北京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146、2012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 147、一起没有经过工伤认定7级伤残圆满解决 148、2012年度山东省青岛市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49、2012年度山西省工伤伤残鉴定6级的赔偿标准? 150、2012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151、2012年度重庆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152、2012年度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5级的赔偿标准? 153、2012年度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54、北京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鉴定6级的赔偿标准? 155、北京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156、北京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57、2012年度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 158、我工伤七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36441元,对吗? 159、《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引发的思考 160、山西省2012年度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61、福建省福州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162、福建省福州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8级的赔偿标准? 163、福建省厦门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9级的赔偿标准? 164、福建省泉州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5级的赔偿标准? 165、福建省龙岩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6级的赔偿标准? 166、福建省三明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167、精选陈剑峰律师办理的十起工伤赔偿纠纷成功案例 168、海南省经济特区2012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169、2013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70、2013年度山东省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171、2013年度浙江省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72、201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73、2013年度辽宁省沈阳市工伤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74、201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工伤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75、2013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工伤鉴定5级的赔偿标准? 176、201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伤鉴定6级的赔偿标准? 177、2013年内蒙古赤峰市工伤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178、山西省2013年度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79、2013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 180、浙江省2013年度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181、天津市2013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182、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183、辽宁朝阳县尹先生三级工伤案仲裁代理词 北京陈剑峰律师以上工伤赔偿个人原创著作在百度、谷歌、搜狗等各搜索引擎可搜到。 陈剑峰律师合作出版发行的著作: 2008年参与编写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劳动合同法重点解读及实务应对技巧》。 北京陈剑峰律师联系电话:13910909615,010-63837783转8009(电话简单咨询不收费)。 QQ:756028050(本QQ法律咨询收费,收费标准和面谈一样,每小时2000元至3000元,先收费后解答。享受城市或农村低保的贫困者或学生可免费咨询,但需有相关证明确认。本收费标准从2013年3月11日起实施)。 新浪微博或腾讯微博:@常鸿所陈剑峰律师 邮箱:chenjianfeng2007@sina.com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地址(本律师楼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B座七层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坐公交车到丰台路口下车(马路东),再向南步行150米看到丁字路口左拐60米即到。】 本文关键字:辽宁朝阳县尹先生三级工伤案仲裁代理词,北京市丰台区陈剑峰律师,企业最好的工伤赔偿危机处理律师,北京公司工伤律师,国内工伤赔偿著名律师,中国著名工伤赔偿法律事务处理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