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那种商业百货公司单位上班,做招商的,在工作期间有收受客户的回扣,比如我介绍一个品牌给客户,客户和品牌公司签协议后品牌公司给我钱(有一个是6000有一个是10000),一个装修公司也是一样(5000),还有一些就是:说我在老板面前说好话,说给他们某好处,但实际没有,有一个是给现金10000的,有一个是给4000的,有一个是给5000的,5000这个是转我朋友账户后取出来给我的,我现在已经离职三个月了,因百货公司资金问题现在拖了一年没有开业,转5000这个现找到我朋友说要退回去给他,如果不退就报警,客户因开业时间不定反悔了,说给公司听了,如果公司或者客户去报警,我这样会有罪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