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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波
陈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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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9010411001920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广州
  • 手机:13602423775
网站公告

陈海波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商事及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本人从事几年法律工作和几年律师执业经验以来,结合了广泛的社会资源和务实求高效的诉讼技巧,曾系统研究过民事侵权、刑法、公司法、商标法,成功办理了多宗刑事辩护/取保案件、民事经济及合同纠纷案件、交通、劳资纠纷案件等,成功案例有:2006年在广州作为中国政法大学一宗名誉侵权案代理人以胜诉结案等案例。本人勤于研修专业技能,乐于思考,善于将法学知识和法律规范应用于解决法务实践。以“天道酬勤”为格言,执业以来勤勉敬业,真诚待人,以出色的工作成效深得委托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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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销脏罪成立吗?
详细内容 我从其他地方买回来一辆自行车,然后买出去,买出去时候,那个买家说是他的单车,然后也提供了证据,证实是他的车,当时候报警了,我对警察说我不知道那辆车是被偷回来的,警察当时候就叫我写下案发过程,我就写下,最后警察对那辆单车拍照然后叫我在相片正下方,写下本人在某地方路边买到一辆自行车,然后签名写日期,我就走了。但是那个事主说,他会对我起诉,我最后跟警察说,他们会对我起诉,我有罪名成立吗?警察说他们那份我所写下的经过和我签名的照片都是只有警察自己保留了一份。律师先生麻烦你帮我解答一下,我这几个晚上都没有安下心来,多谢律师先生。
地区 广东-广州
分类 刑事法律-
询问人 ASK1284096826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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