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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迪新
陈迪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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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301200010802702
  • 资格证号:
  • 地区:浙江-杭州
  • 手机:1360052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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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陈迪新律师成功辩护被判缓刑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1-25 02:29)     点击:1115
2010年6月24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并当庭对被告人帅某某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陈迪新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合议庭充分采纳,本案成功办理,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好评。

    2008年12月7日晚,被告人帅某某在北景园小区中心广场,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争执中,被告人上前用手推被害人,致其从台阶上摔下致上肢受伤,被告人案发后逃离现场。后经鉴定,被害人上肢伤情构成重伤。2009年8月份,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律师调解,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共赔偿被害人医疗费及其他合计人民币11万元。

   陈迪新律师认为:1、本案系因琐事口角引发,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2、被告人用手推被害人时因天黑未注意到台阶,犯罪主观恶性较小;3、被告人有自首行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4、已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所有损失,并取得了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综合本案事实与情节,完全可适用缓刑,建议法庭从轻判处缓刑。

    合议庭经评议,充分采纳了陈迪新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帅某某当庭作出判决,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本案成功办结,并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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