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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注意】把车移了10米,本可能免责却要负全责,甚至还惹上牢狱之灾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9-01 03:37)     点击:136
案例导读
8月19日晚,一辆小车撞倒了一位老太太。本来是一宗简单的事故,只需报警等候交警处理就行了。但交警来之前,司机听信朋友的建议,干了一件傻事,结果摊上了牢狱之灾,值得我们警醒啊!

三台石路:小车撞倒老太太
8月19号晚8点,马某驾驶一辆“粤CG××21”号牌的小车,载着妻子一起回家。他们沿着三台石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新海洲小区路段时,由于光线不足,加上车辆右侧一根柱子的阻挡,一个老太太突然出现在面前。马某没有能及时发现,小车和老太太发生了碰撞,老太太受伤倒地。事故就是这样发生的……

发生事故后,马某就立即停车,接着打开了双闪灯警示后方车辆,然后下车观察,发现老太太躺在自己车子右侧前方两三米的位置。马某先后拨打了120、110报警,几分钟以后,120到了现场将伤者接走。后来医院传来消息,老太太抢救无效死亡。这下麻烦大了。

朋友建议:把车移到旁边
马某在现场六神无主之时,想到给朋友打电话。朋友“很有见识”地告诉他,事情处理完毕可以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以免阻碍交通。马某觉得有道理,就把车往前开了10米,停靠在新海洲工地门口等候交警。一会,交警蜀黍就赶到了现场。

交警对马某进行讯问,并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马某并没有犯太严重的违法行为。由于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主要是碰撞地点的具体位置,可是马某听人的建议把车移动了,没有保留现场,这让事态变得复杂起来。

糟糕: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交警在对事故原因调查时,在一个具体问题上出现了争议,那就是碰撞地点是否在斑马线上。事发地点恰好没有摄像头,确实有一条斑马线,马某回忆碰撞发生时,自己因为当时的光线暗淡视线被挡,根本没有发现老太太,马某对碰撞的具体地点完全没印象。可偏巧有目击者的证词不利于他,说碰撞就发生在斑马线上。交警现场检验路面痕迹,因为马某是感觉撞人后才将车辆制动,痕迹也无法说明碰撞地点到底在哪里,这个案子彻底说不清了。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因为擅自移动肇事车辆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就认定移动后的肇事车辆承担全部责任。交通死亡事故负全责,将涉嫌交通肇事罪,不但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是一到三年),还要面对数额相对较大的民事赔偿,保险公司也是不予理赔的。

常成点评
交通事故有人伤亡,绝不能移动现场
发生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必须拍照留证后,及时撤离现场保证交通顺畅。但是,但是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就绝不能破坏现场,必须等待交警的现场调查处理。马某的教训,大家一定要谨记啊!

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事故发生前后过程最直观的反映,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关键。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有关人员要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现场。
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不同的情况下的责任认定:
1、如果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故意破坏现场的,破坏现场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事故现场不是被当事人故意破坏的,而是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比如由于暴雨等受到破坏,则由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较重的举证责任,如果在现场遭到破坏后,不能举出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那么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如果是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自行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交警勘查完现场后要求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移动车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切记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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