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律师:未结婚登记能分割财产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1-10 11:03) 点击:563 |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经登记同居,虽公开以夫妻身份出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法定条件的,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一般共同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这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应按个人财产对待。一方死亡,另一方则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只能根据相互抚养的具体情况,按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适当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