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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
陈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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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律师:请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举证责任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1-03-30 02:06)     点击:351

请求方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相对方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责任的,应举证证明侵权行为造成请求方非财产损害的要件事实。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方式及内容由人民法院决定。
  
  [说明]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责任的适用,贯彻了民事责任方式与侵权行为(或损害)的性质相对应的司法政策。人民法院对于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和受公共利益及社会公德保护的隐私及其它人格利益等受到侵害的,应强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为不可或缺的民事责任方式。
  
  主张适用上述责任的当事人一般仅须证明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的要件事实,至于其因此所致之非财产损害的范围和程度等,可由人民法院依法推知。
  
  赔礼道歉适用于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受到侵害的情况。赔礼道歉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不公开进行,上述责任具体如何适用由法官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方式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荣誉权的情况,一般不适用于侵害隐私的情况。因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应当是公开进行的,而这种公开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又可能进一步披露受害人的隐私,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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