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律师:住房公积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1-03-26 10:08) 点击:19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如果职工在死亡前未立遗嘱的,其生前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再由其继承人依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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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律师:住房公积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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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如果职工在死亡前未立遗嘱的,其生前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再由其继承人依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