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陈俊
陈俊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3101200910943281
  • 资格证号:
  • 地区:上海-虹口区
  • 手机:13761285863
网站公告

上海陈俊律师咨询电话:18964130738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陈俊律师:公有房屋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1-03-24 03:30)     点击:212
  • 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

    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发表评论
陈俊:
验证码:   匿名评论

陈俊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