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兵员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对一咨询
本人今年5月5日晚,在南京仙林地区东来路正常骑自行车,由于躲避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路面挖沟
本人今年5月5日晚,在南京仙林地区东来路正常骑自行车,由于躲避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路面挖沟翻身摔倒,致使右手肘部骨折,身体其他部位轻度擦伤,报警后交警处理备案,最后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为了维权,先后找到玄武区管委会和路灯管理处,最后找到南京地铁集团4号线城东项目部,对方派人出面协商,但是一直没有诚意,进过一个多月的断断续续联系,逐渐失去耐心,最后给出“慰问金1000元”了事,本人认为不妥,基本医疗费都没有够,但对方坚持原来决定,口气强硬无理,本人要求面见其领导,但遭到拒绝,扬言就算走法律途径也是这样的结果(交涉电话大都被本人录音)。本人查阅相关法律条文“侵权责任法第91条”有明文规定,错在对方。另外一些证据和材料也都具备,希望有律师帮助本人了结此事。
地区:江苏-南京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4-06-30 16:42:06
提问者:ASK1404117726xhz
 
温馨提示: 王兵员律师提供“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取保候审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兵员律师,王兵员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兵员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兵员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京律师 | 南京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兵员律师主页,您是第2684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