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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2012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3-15 12:28)    点击:1690

江苏省(南京市)2012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41元 ∕ 年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82元 ∕ 年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05元 ∕ 年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3元 ∕ 年

     摘自《201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时间2012年2月24日)

     5、2011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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