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婚前存款购买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09-19 18:00) 点击:378 |
指点迷津,力挽狂澜!剖析疑案,高效维权! 【原创】 用婚前存款购买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专业律师 张印富 (咨询18910178175) 有朋友咨询:自己人到中年再婚,婚前有点积蓄,结婚后因想用自己婚前的个人积蓄买套大点的房子住着宽敞点,但又担心以后万一夫妻感情破裂,该房子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用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离婚专业律师张印富解答: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购买房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看,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存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无需置疑。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买房屋,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变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故万变不离其宗,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属于购置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也应是不容置疑的。 多年的实务经验提醒:当事人认定的“客观事实”与法官据以裁判的“法律事实”不是同一概念,要想自己的主张得到支持,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司法实务中,夫妻财产性质的认定是离婚案件的重点、难点。如果当事人因以婚前存款购置的房屋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方主张为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为个人财产,法院对房产性质的认定,关键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如果购买房产的一方,不能举证证明该房产是用其婚前存款购买的,那么人民法院认定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极大。实际案例中,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客观上,现金作为特殊种类物流动性很大,再加上在纠纷发生前,一般人都不会有意识地去保留证据。一旦纠纷发生就很难证明“购房用的人民币就是婚前存储的人民币”。针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事前不足”“事后弥补”,或委托专业律师直接协助处理,切不可盲目行动,错上加错。 本律师郑重建议:妥善固定保留证据,显示财产形式转变过程,自始置于法律保护救济之下。目前,我国再婚家庭及离婚纠纷呈上升趋势,由于房屋价值大、增值快,在离婚纠纷中已成为双方财产争议焦点。对此,如果一旦发生纠纷,为能有效证明房屋产权情况,明确归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特别注意收集和保留有关购房款的来源、银行存储、支取明细、购房合同中的各种单据等有效证据;资金流转过程最好能通过银行等第三方专业办事机构账户流转,以保留客观公正的流转痕迹,从而能清晰、完整地显示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变过程,也就能保留相关财产证明,达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 【作者】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总部)首席律师 张印富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电话:18910178175 传真:010-59626918 邮箱:5295479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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