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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是伪造的债务怎么办?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09-19 17:52)    点击:93

  【原创】

  离婚后发现对方是伪造的债务怎么办?

  北京专业律师 张印富

  (咨询18910178175)

  有朋友咨询:自己与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离婚时所说的债务是对方伪造的,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债务,但法院判决离婚时此债务已经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自己怎么办?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提醒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双方当事人虽然已经离婚,但因对方伪造债务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以维护。对方伪造债务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但需要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旦发现,应当及时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总部)首席律师 张印富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电话:18910178175

  传真:010-59626918

  邮箱:5295479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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