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彬律师,中共党员。北京市浩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高级合伙人。
赵正彬律师自1995年全国通考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开始执业。自执业以来,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念,以“至诚至真,精益求精”敬业精神,精心服务于每一位客户。近年来,主要研修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和债权债务、知识产权、房地产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至今10余年的执业生涯中,已承办各类案件500余起,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厚的文字组织及法学理论功底,临场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从业多年来,成功地办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受到《法制日报》、《新华网》《贵州都市报》《新浪网》《京华时报》等媒体的相关报道,并在《江苏卫视》1860新闻眼点评多起案例。目前担任多家房地产公司、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等常年法律顾问。
赵正彬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法律顾问事务。
2、职务型犯罪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二审审判阶段的辩护。
3、住宅、商业建筑和工业用地使用权、商品房一、二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及和非诉讼纠纷。
4、大型合同的草拟、审查、修改、见证以及本类合同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纠纷。
5、商标、专利、著作权保护策略的咨询和本类型行政和侵权诉讼。
赵正彬律师承办的部分案例:
1、江苏省某局长涉嫌受贿案。
2、河北省邯郸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改判为交通肇事罪。
3、北京谭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贵州省凯里涉嫌民警诈骗案。
4、贵定李某学生自杀赔偿案,天津塘沽幼儿溺水赔偿案。
5、北京某产地产公司与小区居民赔偿案。
6、北京某公司与某企业土地使用、租赁纠纷案。
7、江苏丹阳某灯具制造公司与上海某灯具公司外观设计诉讼案。
8、某歌手与某词曲作者著作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