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律师的第二 “执业证”
应中国社会调查所之邀参与了该所组织的评选“全国首批诚信律师”的活动,尽管笔者不愿过多的与“网上购物”、“网上获奖”、“网上传闻”等活动扎堆,但这次却破例地积极参与了“全国首批诚信律师”的活动,,为什么?理由很简单,是因为该项活动以“诚信律师”为题,是“诚信”两字引诱了我。
诚信有多么重要呢?古今中外国家的兴衰、事业的成败无以不与诚信相关联。有了诚信国家才会永保青春,有了诚信事业才会如日中天。这是历史写下的颠覆不破的真理。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孟子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阐明了诚信理论。“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的确,做人做事诚信是第一位的,这是中外皆通的道理。就连交朋会友,宴会上的交杯换盏都离不开诚信,李白“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的诗句足以为证。名人名句无不形容了诚信的重要性。
诚信建设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需要广泛开展、全面推进。一个时期以来,诚信被一些人看成是思想僵化、墨守成规。甚至看作为愚昧。也就出现了一些人说假话“脸不变色心不跳”,把假的说得比真的还要真;一些奸商见钱眼开,见利忘义,而搞坑蒙拐骗,搀杂使假;一些官员吹牛撒谎,虚报浮夸,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导致劳民伤财,误国害民。在这种弄虚作假、是非颠倒的氛围里,往往是小人得志,遵纪守法的人受排挤,有时有的老百姓还要甘受一些为富不仁、财大气粗、仗势欺人、执法不公人的凌辱,既便怨声载道,由于官官相护、黑白联手,不仅告状无门,甚至要付出血的代价。面对这些角落里的阴暗。在加强化法制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诚信建设。两者需要教管并举、标本兼治,既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法制观念。又要加强管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把自律与他律、监督与自我监督、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结合起来,使教育和管理在内容上相应衔接、在效应上相互补充,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减化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笔者无能,只有自己管自己的权利,因此最主张自律。过春节时,在门上贴上: “严以律已事事严,宽以待人处处宽”的警联,约束自己。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律师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诚信是律师的基本要求,是律师执业的基本体现,也是最基本的道德修养。通过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律师就应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常修执业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增强法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民为国的自觉性,才能对工作务实,才能对客户胸怀坦荡,才能说实话、办实事、见实效,才能以人格魅力赢得人心。相反如缺少了诚实,说话办事就会弄虚作假,就会给律师事业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和损失。
虽然我国法律还不够完善,在许多需要较高信誉程度的行业和领域里,仍然是鱼龙混杂,但一个合格的律师万不可随波逐流,放松道德修养,如在待人处事时做不到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将会落一个鱼龙俱下的可悲下场。
诚信是百行之源,也是成事之本。我愿与律师同仁们一道,恪守诚信,心持第二“执业证”, 将诚信贯穿于执业行为和与客户交流的全过程之中,用虔诚的诚信之心迎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