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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判几年?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2-08-14 01:41)     点击:94

绑架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严重事罪名之一。本罪源于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7年修订刑法时正式设立绑架罪法条。修订后的刑法第239条规定了绑架罪,并给予了非常严厉的法定刑。绑架作为一种严重刑事犯罪行为,目前在我国有上升趋势。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该行为,严格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适用其刑法就尤为重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绑架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上述有关的规定处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9.02.28 第六条:第二百三十九条修改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可见刑法修正案七对绑架罪增加了一个量刑幅度: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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