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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判处死刑?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2-08-09 03:30)     点击:63

根据《刑法》第264条,只有在两种特定情形才有可能对盗窃罪判处死刑,一是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是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如果盗窃的是这两种对象之外的其他财物,无论数额多么巨大、情节多么严重,该盗窃罪是不能判处死刑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这里的“盗窃金融机构”同抢劫罪中的“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含义基本相同,指的是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客户资金等,而不包括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

这里的“盗窃珍贵文物”指的是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3件以上、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见,虽然盗窃的是珍贵文物,但属于国家三级文物或者三级以下的文物、省级文物等的盗窃罪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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