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邱戈龙
邱戈龙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4403201110410957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深圳
  • 手机:13714929434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邱戈龙律师的网站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组织卖淫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2-08-02 04:05)     点击:63

组织他人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发表评论
邱戈龙:
验证码:   匿名评论

邱戈龙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