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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被害人因被侵犯商业秘密所遭受的损失?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2-07-27 10:44)     点击:73

就侵犯商业秘密而言,重大损失是指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因为间接损失也是受害人必然失去的现实利益。因此,在确定犯罪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 损失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取得商业秘密的成本,如开发、研制商业秘密的成本,商业秘密的合理使用费数额等;

 

2)使用或保持商业秘密所产生的 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如生产成本的降低、利润的增加等;

 

3)侵权人使用商业秘密之前的获利状况与使用之后的获利大小;

 

4)合理预期的将来利益,要确认 这种损失就需要充分考虑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程度、商业秘密的生命周期及其所处阶段、市场竞争状况和市场前景等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计算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

 

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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