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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起诉十问十答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08-11 20:57)    点击:143

    安妮律师导读:离婚需紧慎、立案有风险。作为一名专业的婚姻房产律师,经常会接到当事人关于离婚起诉问题的咨询。如何能够快速、有效地将离婚诉讼立上案,成为离婚官司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在这里,安妮律师特将与起诉有关的、同时也是当事人咨询最多的十个问题集中解答如下,希望能为更多的人提供帮助。

   1问:想打离婚官司,我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对方呢?

    答:总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为管辖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到起诉止,公民已经离开原住所地在此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生病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被告在国外或被告正在服刑,原告只需在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除此之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各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争议标的额较大,如争议财产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则会上移至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2问:为了给离婚制造麻烦,对方故意躲起来造成下落不明的假象,我该怎么办?

    答: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存在障碍的现象日益增多。针对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有些法院会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立案条件为由不受理;有些法院则让当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特别法律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立案。

    安妮律师建议当事人先不要走特别程序,因为特别程序中宣告失踪一般要求此人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而且要走公告送达,时间会很长。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是对方可能的居住地(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的法院直接起诉离婚。待成功立案后,在法院无法通知到对方的情况下,恳请法官采取公告的方式来送达传票,争取通过缺席审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3问:去法院立案,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民事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无结婚证,则需要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被告在法院所辖区域内居住的证明(如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即可; 如为户口所在地,提供被告身份证或是户口本; 如果是租住地,提供暂住证或是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部分财产的证据材料。

    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给立案法官查看,同时应准备三份复印件:一份给法院的法官;一份给被告; 还有一份留给原告自已(存档使用)。

   4问:起诉时,我提交哪些证据材料会比较合适?

    答:首先,安妮律师不建议当事人在立案时就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原因在于起诉状和相关材料都会原封不动地通过法院传达给对方一份,如果你一次性全部提交的话,就等于提前让对方知道了你的底牌是什么。其次,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可先不提交。因为感情的事,对方会非常敏感,针对你所提交的证据,对方会做充足的准备,更有可能无事生非,给你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再则,如果有孩子的话,可以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或是户口本,让法院了解孩子的基本情况,提前有个思想准备。最后,关于财产的证据,只提供部分证据。如果有不动产的话,可以先提交不动产产权证的复印件,让法院对夫妻重大财产有所了解。

   5问:我需要将对方所有的过错及离婚的详细原因在起诉状上写明吗?

    答:经常看到有些当事人自书的离婚起诉状内容洋洋洒洒好几页,无所不包,不论大事还是小事都要提及,根本没有主次重点。这种诉状法官看后会感觉十分凌乱,甚至都不知道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在哪里。

    总体而言,诉状内容应该简明扼要,不要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事儿都要扯上。起诉状最重要的目的,是起到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作用。如果在起诉状中过份夸大,不仅不会使法官确信,还会让被告看到后十分气愤,不利于以后调解的进行。

    安妮律师建议当事人在起诉状上重点突出双方结婚的时间、有无子女、夫妻矛盾出现的时间点及主要原因、分居的情况以及有无合好的可能等要点即可。

   6问:我需要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写到起诉状上吗?

    答:安妮律师认为不需要。主要有以下二个原因:一是被告最先看到的文书,就是原告提交的这份起诉状。如果将所有的财产都列上,都被告对原告的真实意图会一目了然,这样都使原告处于较被动的地位; 二是起诉状上的财产价值将与法院立案的诉讼费直接挂勾。如果在起诉状上列上大量财产,立案时就会交纳巨额的诉讼费。该费用是由原告先预交的,此举会给其带来沉重的负担。若将来审理完毕后,可分财产没有那么多,办理退费也会比较麻烦。

   7问:离婚案件法院的诉讼费怎么收啊?

    答:法院是依据案件中需要处理的财产总额按比例来收取诉讼费用的。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每件离婚案件具体的收费基数,是由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地区经济的状况来确定的。

    在北京,高院规定每件离婚案件需交纳的基础费用为150元,超过20万元部分,再按0.5%补交。例如,如果双方争议财产在100万元,法院要收取的诉讼费用就是150元(基础费用)+40000元(100万-20=80万部分的0.5%)=40150元;如果一审诉讼选择简易程序审理,诉讼费将减半征收,即20075元。

    如一审完毕后,一方不服提起二审,二审的诉讼费是全额征收的。一审如是简易程序审理,那二审的诉讼费则是一审的一倍。

   8问:打个离婚官司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答:国内离婚案件一般为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一方态度非常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出判决。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案件,法院可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6个月。

当然,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判离,6个月后再起诉,时间又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一回。

以上时间,评估、鉴定的时间都需要另算在外。

   9问:我怎么样才能确认法院立案成功了呢?

    答:立案时,法官在审查完毕相关材料后,会让当事人填写一张送达通知回证,要求当事人详细写明自已的送达地址。之后,会开具相应的诉讼交纳单据,让当事人到就近的农业银行交纳费用。交费完毕后,当事人需要将交费单据送回至立案窗口,立案法官会换一张已经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当事人。这时,立案程序基本已经完成。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要求立案法官开具一张案件受理通知书以证明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有些法院的立案法官会主张开具该单据给当事人,但大多数法院还是应当事人要求开具。这张立案受理通知书的作用是,一可以方便查询承办法官; 二可以证明此案法院确实已经受理。

   10问:立案成功后大概多长时间会开庭呢?

    答:案件从立案到进入承办法官手中,大概需要710天左右的时间,个别效率高的法院,35天的也有。之后,案件的承办法官会联系被告,通知他来法院领传票和起诉状,并给予其15天提交答辩状的时间。二者相加,立案成功后最快的开庭时间也需要2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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