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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雷
齐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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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101200910882466
  • 资格证号:
  •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手机:1362199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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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标题 我和老头子共同拥有一套三室二厅住房,房产证上只有我们二个人名字,膝下有2个女儿一个儿子。 现我83岁
详细内容 我和老头子共同拥有一套三室二厅住房,房产证上只有我们二个人名字,膝下有2个女儿一个儿子。 现我83岁遗嘱咨询 律师你好! 我和老头子共同拥有一套三室二厅住房,房产证上只有我们二个人名字,膝下有2个女儿一个儿子。 现我83岁年事已高,又大病缠身,可能随时会发生意外,故我要立遗嘱,把三室二厅住房其中50%房产权属于我的名分作如下安排:我的50%房产权给儿子和小女儿平均继承。 我们夫妻长期感情不和。老头子常年来对我是粗鲁的谩骂,还时常有家庭暴力,他和大女儿从不尽扶助义务和赡养义务,所以,我要剥夺老头子和大女儿的继承权,不愿意给他们。 我这样的想法立这样的遗嘱是否成立?是否允许获得公证?去公证要带哪些材料?公证费多少? 谢谢!
地区 上海-上海
分类 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询问人 ASK1337250048bhq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你所立遗嘱是对你过世后财产的处分,当然是有效的,无论是否立公证遗嘱还要自书、代书遗嘱都是可以的。如想立公证遗嘱,可带身份证、产权证、户口本,到所在区公证处即可,公证费在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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