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工作职责是商场的商铺租赁管理,所有的商铺都是开发商已经卖出的房屋,故商铺都有业主,因现已将一块位置整体出租给一家商户做健身房使用:因一名会员由于自身心脏病发作猝死,目前家人迟迟未将尸体正常处理,而是向此经营商户狮子开口要价。目前已经半月过去,双方都不妥协。硬碰硬。作为我方管理公司,业主委托我们招商并返业主租金,目前商户与死者家属迟迟未果,对商城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并未解决。所有的法医鉴定全部出示,死者并不承认结果,也不做任何鉴定。就是张口要价,请问律师,作为我们管理公司我们应采取怎样的合理的解决办法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