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李国清
李国清律师
北京 东城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李国清,中共党员,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硕士。劳动法专业知名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职工二级伤残 法官调解获赔60万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12 15:13)    点击:787

职工二级伤残 法官调解获赔60万

  2009年11月15日晚7时30分,身为重庆某化纤有限公司工人的许某在公司内装车时摔伤,经治疗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为二级伤残。出院后,被告到重庆西南医院康复治疗,现在双桥区第二人民医院接受康复治疗。2010年7月29日,许某向双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告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共计1003512元,该委于2010年9月8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某化纤有限公司赔付许某工伤待遇及费用共计13608元。现某化纤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在扣除原告已支付费用后,对其余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依法作出判决。

  双桥法院民庭承办法官在接到这个案子后发现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徐某认为自己系工伤,住院花销很大,妻子劳累过度也已住院,在异地没人照顾,为了顺利返乡并继续接受治疗,公司理应一次性支付所有赔偿费用;某化纤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所有赔偿费用,但认为,许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与己方预算悬殊过大,不能接受许某提出的要求。

  承办法官在充分阅读卷宗后,当即决定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

  2010年9月29日下午,法官通知某化纤公司代理人至许某住院病房,就地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法官组织双方积极沟通,并了解了各自的意见,许某表示相信人民法院的公正性,愿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双方各退一步的基础上进行就赔偿问题协商。

  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但因涉及许某将来的治疗和生活费用,调解的过程漫长而一波三折,整个过程中,法官向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某化纤公司从正义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的角度处罚,尽量考虑对方的难处;劝说许某夫妇为了将来返乡治疗的顺利一次性解决该纠纷,避免了双方口角冲突,最终促使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时已是下午六点半。

  次日,某化纤公司向许某一次性兑现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期间护理费等各项赔偿费用共计605000元,了结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关系。

  据悉,在异乡辗转治疗一年的许某已在妻子的陪伴下准备返回家乡,接受更好的照顾和治疗。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国清律师提供“私人律师  人身损害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国清律师,李国清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国清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1173699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国清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东城区律师 | 东城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国清律师主页,您是第8944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