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律师,你好!
我在2015年5月29日在上海港华医院(非营利,医保)进行了外眦开大手术,及注射整形2项医疗美容项目,院方就上述2项治疗分别向我收取了15000元及30000元费用。
1、近日,我了解到该院通常的手术费用仅为6800-8800(同一位医师进行的同一项手术),与我缴纳的手术费用相去甚远,我认为院方有价格欺诈之嫌。
2、对于注射整形项目,院方声称可抗衰提拉,但拒绝提供品名、批号、包装等,经我一再追问,院方声称是独家研制,国字号秘方制剂,已使用15年之久。并在在知情同意书上,院方写明了“28天,减龄5岁以上”。注射时间20分钟。但至今我除了额头感到僵硬外,看不出任何效果,院方也未给出合理解释。在注射前后我多次要求查看外包装及批号,但院方拒绝。我认为院方以不实宣传误导消费,并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且存在违约事实。
我现在的证据:
1、付款凭证 2、病例档案 3、手术知情同意书 4、咨询录音 5、微信聊天记录 6、院方《医疗器械注册证》照片(注册证已过期)7、院方官网宣传资料 8、院方在卫生局计生委网站上的违规处罚记录
请问,我现在用哪条法律起诉,可以将利益最大化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