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我是县交通局一名副科级干部,去年修甘志路时我担任第二项目组组长。负责全盘管理六七八九十五个标段。去年完工时,市交通质量监督站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公司对甘志路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报告。6789标段为合格工程。十标段为优良工程。去年的9月9日晚,九标段发现了大量不明液体抛洒在路面上,抛洒过的部分路面出现了破损,我及时向局长做了汇报,并给刑警队长打了电话,责令标段负责人就地报警,公安连夜出警拍了照片,第二日一早,主管县长带领局长以及相关人员实地查看,由于降雨影响,看得不是很明显,公安局提取了部分破损路面的样本,但最后未破案,最后的勘查记录是怀疑过往车辆抛洒。今年三月份以来,九标段路面陆陆续续出现破损,由于工程未交工还在质保期内,按照合同,由施工方无条件予以修复,费用自行承担,但由于媒体曝光,纪委介入调查,与今年四月份又委托检测公司对已破损的九标段路面进行检测,按得分应该还算合格,但因为路面有病害不予评定合格,在纪委的要求向市质监站将去年的合格检测报告收回,并出具了九标段质量不合格报告。由于九标段修复花费了70万元,故检察院认为造成了70万的损失,因此以玩忽职守罪对我立案调查。而我管理的每个标段都有专职的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还有总监,他们都没有责任制追究我一个。我太冤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