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刘律师:我们原来是事业单位,04年被政府出售,出售后被安排回家等说法,07年政府通知改制,改制时违反政策逼迫我们买断,当时我们这里有有利我们的政策,但政府不给执行。我们上访,08年2月我们申请听证会,但对听证结论不满,当时提交申请上级政府重新听证,没有回复,后来政府又说依据参考农口改制办法,又没有执行,至13年6月又许诺给我们成立新公司安置,同农口一至。至14年又说没有依据,不能执行。这之间,我们多要求书面回复,但都没有回复(由于不给书面回复,我们还两次用邮政快递寄件要求回复),直到14年6月才给我们回复说信访已终结,是08年上级政府认定的,但没有对我们申请的重新听证做回复,在此之前从没有说过信访终结。我们又去上级政府和省政府上访,省信访方面说已终结不受理,我们又去信访要我们申请的重新听证回复,但没给, 我想请问下,如果现在给我们当初申请的重新听证回复。我们能起诉吗?能不能按最后给的回复日期计算时效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