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假减刑 彰显真正义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1 01:02) 点击:521 |
导语:日前,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专项活动从今年3月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严查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下一步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对罪犯中的“有钱人”“有权人”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上。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原本是宽严相济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越来越被异化为“越狱”的通道。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涉嫌假立功获减刑,因为在狱中“多次立功”只坐了6年牢,最终逃到海外,对非法减刑形成反讽。串通执法人员骗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情况也经常见诸报端,已经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 钱与权、名与利,曾经是这些罪犯身陷囹圄的重要诱因,如今又成为他们拉拢腐蚀执法司法人员的利器。为什么重点是有钱人和有权人?就是因为法外施恩已经演变成一条灰色利益链,这些带着巨额财富进入铁窗的罪犯花钱消灾,那些失去底线的执法人员获得金钱,看似双赢的合谋,法治尊严和司法公信成为最大的输家。 如果法庭上大义凛然、振振有词,一副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的样子,但是一旦进入司法执行层面,就暗地里跑冒滴漏,那么所谓司法审判,不就是一场闹剧么?长此以往,群众还会相信法院的判决吗? “刑罚所以止恶,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如果表面上严惩不贷,背地里瞒天过海,那些滥用权力、突破底线、丧尽天良的犯罪分子,又怎么会对法律心存丝毫敬畏? 事实上,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过程中,法院、监狱必须相互制约,检察院负有监督职能。制度并不是没有,关键是没有得到执行的制度,只是码得整齐的文字游戏而已。加强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让检察机关更多地介入刑罚执行,能够尽量避免和减少刑罚执行的随意性,有利于互相制约原则的落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希望最高检的专项行动,能够真正让所有的罪行都得到惩罚,从而真正匡扶公平正义、重塑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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