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毒杀情妇夫妻判死缓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1 00:57) 点击:317 |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缓是中国独创的执行死刑的法律制度。请看下文为您介绍情夫杀情妇夫妇被判死缓,为何情夫要毒杀情妇夫妇呢?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基本案情: 情妇频索财物,情夫难以承受要求,遂以鼠药毒杀,结果情妇丈夫被毒身亡,情妇亦重伤。梅州中院日前对这起投毒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 叶某是兴宁市石某的情妇。去年9月,叶某因建新房多次向石某要钱,石某不理会。同年11月,叶某再次向石某提出如不满足她的要求,她将另寻其他男子。石某非常气愤,遂产生毒死叶某的恶念。 去年11月20日下午,石某送狗肉到叶某家,并趁叶某焖狗肉时将鼠药投放到盛猪油的盆内。次日早上,曾某和叶某食用猪油中毒,曾某当场死亡,叶某重伤。公安机关3天后将石某抓获。法院审理后对石某作出了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死缓处理方法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死缓的限制减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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