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应注意的事项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11-28 21:53) 点击:935 |
在车水马龙的今天,交通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遇上的事,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我们应该注意那些事项呢?下面结合司法实践简要介绍下,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可忽略的事项。 1、事故发生后,在你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立即报警!让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而不是和对方谈责任,私下解决。当然,确实小事一桩也不必要如此较真。 2、在有碰撞的事情下,无论当时是否不舒服都应该到医院检查下,以免未发现伤情,耽搁最佳治疗时机。 3、事故发生后,如携带有贵重物品一定要检查是否损害,并告知交警同志记录与事故认定书,以免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对方当事人不承认。 4、在医院治疗期间,可要求肇事者垫付医疗费或保险公司垫付。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票据,要求医生注明伤情是否需要加强营养等。出院时要求医生写明建议休息多久,以及是否需要护理。按照医嘱要求按时复查,并要求写明复查情况,以及休息、护理、营养等情况,以备一旦进入诉讼主张相关费用有直接依据,此时也可询问主治医师伤情是否能构成伤残等级。 5、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后通知拿事故认定书时如觉得事故认定的责任不公平,记住三个工作日内向其上级部门申请复议,否则你将失去更改事故责任的机会。 6、在交警部门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时,合适则签字和解,必定诉讼是件麻烦的事。但是感觉对方赔偿明显过低则不应签和解协议,否则不利于诉讼。和解不成的话向交警部门索要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行驶证、肇事驾驶员驾驶证、车辆保险单等向律师咨询起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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