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灵寿来石家庄打工的,入职后押身份证,还要交2000块钱押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2-08-31 09:58) 点击:405 |
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同时还明确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向石家庄市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杨涛律师电话:1393040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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