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地里附属物如何索要赔偿合同大致协议是:
一、大概内容为:甲方(村委会)承包XX荒地给乙方种植水果作物,承包为30内,与2013年7月1日到期。
二、大概内容为:乙方交纳承包金的方式。
三、大概内容为:甲方要出来好土地纠纷,保证乙方安全生产。
四、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作用,甲乙双方要共同受信,如有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另外乙方有权向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赔偿经济损失。
五、合同期满,双方协定价格继续承包,如果甲方终止合同,其地内的固定资产必须拆价补偿。
六、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当前现状:
1、合同2013年7月1日就到期,现在和村委会的人谈继续承包的问题,但是村委会认为我的果地芒果长的很好,就故意抬出很高的价格,说要有其他人出很高的价格要承包。
2、村民扬言:合同到期,就将把芒果树砍掉,把园地大门封起来。
我的问题是:
1、上述合同有什么不合法的地方吗?
2、如果村民故意把价格抬得很好,本人将无能力继续承包该土地,拿按照合同,本人应该如何索求合同中的第五条(如果终止合同,其地里的固定资产必须拆价补偿)的补偿呢?我地里有600课芒果树,应该要如何拆价补偿呢?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3、我是在合同到期后还是合同到期前提出补偿呢?
4、如果村民将把芒果树砍掉,把园地大门封起来,我应该如何维权呢?
5、在这几个月内我除了和村民谈续约的问题外,还需要做哪些事情呢?(比如要收集拿方面的信息,以备法院起诉时作为很好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