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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里受伤害 吧主赔1.5万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13 02:43)     点击:333

  网吧里受伤害 吧主赔1.5万

  11月22日,本报B1版报道了《莫名青年抹硫酸 无辜女子烧伤脸》一文后,两受害人的情况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日前,记者了解到,经过惠城区消委会小金口分会的成功调解,两女子获得网吧一方合理的消费连带责任赔偿共1.5万元。

  11月20日晚10时许,小丽、小红(化名)与另外2个朋友共3女1男下夜班后,相伴一起到小金口街道办事处长湖街某网吧上网,一名陌生男青年突然朝她俩脸上撒泼硫酸。两伤者被送到惠康医院诊治,经确诊两女子呈现毁容症状。据医院介绍,整个治疗费用较昂贵,因两人收入较少,刚住院的费用全仗工友七拼八凑,而往后的治疗费还没着落。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1月23日,两受害者向惠城区消委会小金口分会提起消费诉讼,要求网吧方面承担连带责任,补偿部分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小金口分会负责人受理了这起投诉,并当即指派2名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调查处理。2名工作人员接到任务后,立即与网吧负责人联系,多次与其协商。经过努力,网吧负责人答应一次性赔付两受害人医药费、误工费共1.5万元,其他责任和费用则待公安机关破案后再由肇事者附带民事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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