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国律师简介
徐志国律师,中共党员,1999年毕业于沈阳大学,任文法学院学生会主席职务。执业前先后供职于沈阳汎亚集团,任总裁助理职务;沈阳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位列164位),任董事长助理兼行政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政策法规部经理职务。
2000年10月以超过录取分数线28分、沈阳市第八名的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2003年1月加盟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执业,系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最年轻的合伙人。
截至目前,共办结案件600余件,尤以下列诉讼与非诉业务领域专长:《公司法》:新公司的设立、变更、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公司分立、合并;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方式实现资本运作的法律架构安排;公司控股在大宗投资项目运作、资产转让中的应用。
《房地产管理法》及其边缘法律:房地产开发运作全程的诉讼与非诉商业实务;房地产联合开发法律架构安排;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的转让运作;外资公司投资内资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务谈判和法律架构安排;外资公司的项目并购与公司控股结合运作的决策安排。多次代表中方公司与港商、美商就沈阳北站某大厦项目以及沈阳市于洪区造化地区大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谈判、合作方式的法律框架安排。
《合同法》:商品房买卖合同、工业产品买卖合同、出租汽车运营凭证有偿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资产租赁合同、企业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联合开发房地产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实施、转让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委托合同等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担保法》:保证担保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在金融借贷、房地产开发以及各类经济合同中的具体应用的诉讼实务与合同文件架构安排。
《刑法》: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组织卖淫罪、受贿罪、贪污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渎职罪、盗窃罪、诈骗罪等。
徐志国律师所代理的数十件案例被中央电视台《情与法》栏目、辽宁电视台《新北方》、《正在行动》、《城际新闻》栏目、辽宁人民广播电台、《沈阳日报》、《辽沈晚报》、《今报》、《华商晨报》等众多新闻媒体报道,与相关新闻媒体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个人职业发展事迹亦被辽宁省著名刊物《榜样》“成大事者”专栏收录,颇具社会影响力。其中较为突出的民生侵权案例有:
2007年夏天傍晚,刘某买完彩票准备回家开启停放在一楼楼下的自行车时,被楼上居民扔下的装满了碎裂瓷砖和生活垃圾的塑料袋扎伤,致刘某头部、项部重度损伤。此案系全国第三例建筑物中的抛掷物致人损害赔偿的案件,由于我国目前对于此类侵权案件《民法通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尽管此前二案例均判决楼上所有居民业主作为不特定人按份承担了赔偿责任,但各自所适用的法理原则又不尽相同,因此该案的审理对此类案件的具体法律适用具有相当的司法意义。该案已经审结,刘某获得了赔偿。该案也因此被辽宁电视台誉为“辽宁省高空抛掷物维权第一案”,同时作为辽宁电视台“新北方”栏目成立五周年特别节目唯一民生案件专题报道。
徐志国律师除受理个案之外,还担当十余家大型的内资企业、中港合资企业、中台合资企业、台湾独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尤其与沈阳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组织下的台资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顾问单位的生产经营涉及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重型机械设备、药业、食品、供热、电脑软件、钢结构、瓷砖、银行信贷等领域,律师作为沟通桥梁,使得各个顾问单位之间亦有了不同程度的资源共享和双赢合作。
作为年轻的党员律师,徐志国律师拥有充沛的精力和敢向年轻说“不”的锐意进取精神,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良好的道德修养、出色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敏锐的洞察力以及作为优秀律师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并时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徐志国律师还在律所内组建了自己的律师合作团队,其律师助理均取得国内知名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突出的法律专业素质,籍此徐志国律师形成了以“自身执业专长”、“律师团队整合”、“律所搭建平台”三重优势相结合、互补的执业特点,为优质、高效服务于各种类型和需求的客户提供了立体的体系保障。
联系方式:024-2283912615640560000
E-mail:xuzhiguolawyer@163.com
王明珠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师从大连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王子正。为人真诚、有高度责任感;工作勤奋、认真、严谨。
作为复合型法律人才,王明珠律师不但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而且具备财经、英语、商贸等专业方面背景。
在财经方面,取得银行公共基础管理,风险投资、个人理财全部三项从业资格、为成功处理经济纠纷打下坚实基础。
在外语方面,英语专业八级,听说读写熟练,同时接触了大量的英文合同,英文阅读功底深厚。能够准确,流利的用英文直接与他人沟通交流,擅长参与商业谈判、起草法律文书。
04年已经取得全国外语导游资格证书,多次为旅行社管理人员,导游从业人员,提供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熟知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流程,掌握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技巧。
在个案方面,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婚姻继承纠纷。经典案例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成功帮助当事人补全相关的行政档案记录,使其能够在法院成功立案,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明珠律师始终以品德兼优、业务精湛的优秀律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得客户的尊敬、信赖与赞誉;竭诚为各界的朋友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王明珠律师联系方式:1347819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