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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光辉
吴光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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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501201010105699
  • 资格证号:A20083509210623
  • 地区:福建-福州
  • 手机:1386062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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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标题 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要求主动离职,如何维权?
详细内容 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要求主动离职,如何维权?您好! 本人2012年10月8日入职,月薪2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手上有经过领导签字的工资收据,证明工作时间)。2013年4月10日,口头告知要聘用休完产假的原秘书,要求本人于4月15日离职,且支付半个月薪资作为赔偿。 本人不予接受,要求支付3个月薪资以作赔偿。 现在又告知让本人工作到5月份,提前一个月通知我,面对这样无理由的解雇,我是否可以为自己争取经济上的补偿?谢谢!
地区 福建-福州
分类 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询问人 ASK1366009256xji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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