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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重庆忠县简介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吴远国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被中共忠县县委被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被忠县司法局和忠县律协分会被为优秀律师,二0一五年七月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被评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曾于2012年代理黄XX故意杀人罪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代理重庆X担保集团诉重庆X供电公司代位权纠纷,重庆X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担保集团要求重庆X供电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权;代理陈XX电信网络犯罪无罪辩护一案!2022年代理谢XX网络诈骗成功改判一案!2022年代理浙江省刘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判处缓期一案!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2号2楼,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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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用工合同受伤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获支持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06-28 08:49)     点击:164
未签订用工合同受伤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获支持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事故后,公司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致使无法享受工伤待遇。6月26日,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对该案作出判决,依法支持原告的赵某的诉讼请求。

  2012年8月,赵某在柘城县某工地从事编制钢筋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其报酬由所在建筑公司支付。同年12月18日10时左右,赵某在整理部分弯曲的钢筋时不慎摔下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脊椎压缩性骨折,住院45天。由于建筑公司没有为赵某办理工伤申报,致使赵某无法享受工伤待遇。赵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证据不足裁定不予受理。赵某遂将该建筑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柘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从2012年起在被告所承建建筑工地从事工作,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原告的工资由被告支付,原、被告之间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原告请求认定与被告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的请求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柘城县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赵某与被告河南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李华 贺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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