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4-02-04 03:29) 点击:15 |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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