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肖像权是否可以在网络或公开场所进行发表?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3-06-08 11:54) 点击:1472 |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公民肖像权是否可以在网络或公开场所进行发表?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涉嫌侵权,权利人可以依法向法院主张权利。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全国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号附2号2楼,原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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