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3-06-06 04:11) 点击:94 |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不可以!女职工在“三期”内(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降低工资、限制晋级晋职,甚至辞退女职工,否则将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作出了一系列特别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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