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债务如何承担?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3-02-22 05:01) 点击:58 |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债务如何承担?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六号附2号,电话1322492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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