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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重庆忠县简介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吴远国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被中共忠县县委被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被忠县司法局和忠县律协分会被为优秀律师,二0一五年七月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被评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曾于2012年代理黄XX故意杀人罪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代理重庆X担保集团诉重庆X供电公司代位权纠纷,重庆X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担保集团要求重庆X供电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权;代理陈XX电信网络犯罪无罪辩护一案!2022年代理谢XX网络诈骗成功改判一案!2022年代理浙江省刘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判处缓期一案!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2号2楼,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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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争议终局裁决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1-01 11:18)     点击:130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争议终局裁决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6201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终局裁决适用有关事项,依法、公正、及时、高效解决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规定,经征求相关法院及有关部门意见,现就劳动争议终局裁决适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当事人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以下各单项裁决支持金额不超过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适用终局裁决:

  1.计时、计件工资;

  2.加班加点工资;

  3.奖金;

  4.津贴、补贴;

  5.带薪年休假报酬;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7.其他劳动报酬。

  (二)当事人因追索工伤医疗费发生的劳动争议,裁决支持总金额不超过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适用终局裁决。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或者与工伤职业病治疗有关的费用等。

  (三)当事人因追索经济补偿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以下各单项裁决支持金额不超过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适用终局裁决: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经济补偿。

  (四)当事人因追索赔偿金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以下各单项裁决支持金额不超过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适用终局裁决:

  1.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3.违法履行试用期的赔偿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加付赔偿金。

  (五)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属于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终局裁决。

  (六)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年休假、产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终局裁决。

  二、适用程序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发现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中有符合终局裁决事项的,可以将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事项分别立案受理,在受理通知文书中分别载明申请人仲裁请求的受理事项及另分案处理事项。分别立案受理,不得增加当事人负担,不得要求当事人重新提交或者增加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副本,需要增加相关材料副本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复制增加并交由申请人确认。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案件时发现裁决事项中同时涉及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非终局裁决事项不影响终局裁决事项的,分别裁决,在仲裁裁决书案号后加阿拉伯数字附号的方式予以区别;非终局裁决事项可能影响终局裁决事项的,不适用终局裁决。

  (三)集体争议案件中,单个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符合终局裁决,且分别作出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不影响整个案件处理结果的,适用终局裁决。

  (四)最低工资标准的认定以作出仲裁裁决之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标准。

  (五)对符合终局裁决事项的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予以驳回的,适用终局裁决。

  (六)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书应当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告知劳动者诉权和用人单位申请撤销权。涉及一次性给付事项的,应当明确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日。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

  本通知自201610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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