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管费和物业服务人员可以断水电气方式催交物管费?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1-07-15 05:40) 点击:119 |
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 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管费和物业服务人员可以断水电气方式催交物管费? 根据法律规定,物管公司提供了物业相关服务,业主不得拒交物管费用。物业服业企业也不得采取停水电气方式来找业主催交物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来源:重庆泰源(忠县)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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