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自己在他人房屋上设立居住权?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1-06-08 10:09) 点击:53 |
如何为自己在他人房屋上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民法典》实施后首次设立的,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关系到每一个享有居住权市民的切身利益,如果设立居住权,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居住权在设立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首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订立居住权合同,是应当不是可以,是必备的条件)。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既可有偿,也可无偿)。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如果有需要设立居住权的,以上的注意事项仅供大家参考。 来源: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吴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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