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重庆忠县简介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吴远国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被中共忠县县委被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被忠县司法局和忠县律协分会被为优秀律师,二0一五年七月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被评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曾于2012年代理黄XX故意杀人罪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代理重庆X担保集团诉重庆X供电公司代位权纠纷,重庆X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担保集团要求重庆X供电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权;代理陈XX电信网络犯罪无罪辩护一案!2022年代理谢XX网络诈骗成功改判一案!2022年代理浙江省刘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判处缓期一案!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2号2楼,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车主请注意!在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免责!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1-05-09 04:58)     点击:84

车主请注意!在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免责!

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

驾驶人不具备道路运输资格证

在这些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能否主张免赔?

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

应该注意什么?

20183月,梁女士驾驶在租车公司平台承租的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甘先生受伤、该车及陈先生的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梁女士承担事故全责。该车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并以非营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50万元,保险合同注明:如该车从事营业运输时发生保险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该条款加黑加粗,租车公司盖章确认收到投保单。各方对甘先生因本次事故所致损失为26万余元无异议。后甘先生起诉请求保险公司、租车公司、梁女士、陈先生承担事故损失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交警部门认定,梁女士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故肇事车辆交强险承保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还承保了肇事车辆的商业三者险,虽然在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了本车按非营运性质承保,但保险公司并未对该约定尽到提示义务,且肇事车辆是租车公司出租给梁女士使用,并非属于营运车辆,因此保险公司仍需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仍不足的由梁女士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甘先生26万余元。

保险公司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首先,租车公司将非营运车辆出租给不特定人员使用,导致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通知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已就免责条款对租车公司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且本案情形符合免责条款约定,故保险公司可以在商业三者险内免赔。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甘先生11万元,梁女士赔偿甘先生15万余元。

共享汽车公司作为专业汽车出租公司,其名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频率较普通车辆大为增加,共享汽车公司应将名下车辆投保交强险及营运车辆性质的商业三者险,避免因小失大,更好保护自己的利益;普通消费者作为共享汽车承租人,应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承租车辆时认真查阅合同约定。若租车公司未投保商业三者险或以非营运性质投保商业三者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相应责任要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为避免这种风险,承租人应拒绝选择该类型的共享汽车公司,通过市场选择行为促使共享汽车公司经营规范化。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吴远国律师提供“合同审查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吴远国律师,吴远国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吴远国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22492246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吴远国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忠县律师 | 忠县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吴远国律师主页,您是第10385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