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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重庆忠县简介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吴远国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被中共忠县县委被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被忠县司法局和忠县律协分会被为优秀律师,二0一五年七月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被评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曾于2012年代理黄XX故意杀人罪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代理重庆X担保集团诉重庆X供电公司代位权纠纷,重庆X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担保集团要求重庆X供电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权;代理陈XX电信网络犯罪无罪辩护一案!2022年代理谢XX网络诈骗成功改判一案!2022年代理浙江省刘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判处缓期一案!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2号2楼,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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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由夫妻一方偿债债主还能否要求另一方偿还?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1-04-16 05:28)     点击:54
离婚时约定由夫妻一方偿债

债主还能否要求另一方偿还?


    夫妻离婚时法院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作出了判决,判决由其中一方偿还的债务,另一方代为清偿后,如何主张权利救济?近日X县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涉及代偿债务的离婚后财产纠纷。
张某和李某原来是夫妻关系,二人后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经X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偿还方式作出了判决,其中涉及一笔债权人为王五的20000元借款,这笔债务判决由李某偿还。此后两年时间里,李某一直没有主动偿还这笔债务。于是,债权人王五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还这笔钱。因该债务原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支持了王五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张某也主动履行了义务,偿还了王五20000元。此后,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院,向李某追偿这20000元。
X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案涉20000元系夫妻共同债务,但法院生效判决已确认由李某偿还,债权人王五基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属性向张某主张并实现权利后,张某可依据离婚判决书向李某追偿。据此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夫妻离婚时关于共同债务的协议或判决,相对债权人而言只是一种内部约定,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发生转移,债权人仍可要求任何一方承担清偿责任。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代为履行清偿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向对方追偿。(江苏法院顾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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