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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重庆忠县简介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吴远国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被中共忠县县委被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被忠县司法局和忠县律协分会被为优秀律师,二0一五年七月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被评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曾于2012年代理黄XX故意杀人罪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代理重庆X担保集团诉重庆X供电公司代位权纠纷,重庆X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担保集团要求重庆X供电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权;代理陈XX电信网络犯罪无罪辩护一案!2022年代理谢XX网络诈骗成功改判一案!2022年代理浙江省刘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判处缓期一案!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2号2楼,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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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一方能否自行变更孩子姓氏?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1-02-17 04:58)     点击:72

夫妻离婚后,一方能否自行变更孩子姓氏?

案情:原告小王与被告小张原系夫妻关系。两人经人介绍成婚后生育一女王某某(6岁)。婚后男方小王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且对女儿不管不问,双方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不断。后小张多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遂调解夫妻双方离婚,并将女儿交由小张抚养,小王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

后来,小张在未告知前夫小王的情况下,独自将女儿的姓氏变更为自己的姓氏。小王知情后,数次与小张协商未果。小王遂以小张单方变更姓氏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为由,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尽快恢复孩子姓氏。

分歧:

对于女方小张在离婚后能否单方变更未成年女儿的姓氏,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离婚后小张作为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单方将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变更为自己的姓氏。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父母一方擅自将孩子姓氏改为自己的姓氏,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但根据该司法解释的精神,原告小王有权要求恢复未成年女儿的姓氏。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1、小张不能单方变更女儿姓氏属于法律的应有之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但在本案中,王某某属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变更姓氏需得到父母监护人的同意,因此,父母一方不能单独更改未成年子女姓氏。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该条司法解释的精神,即是限制父母一方擅自改姓,以免引发纠纷而影响孩子的成长。因此,父或母一方擅自更改未成年子女姓氏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虽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未成年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但一旦更改姓氏需要征得父母监护人的同意,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2、小张不能单方变更女儿姓氏符合社会风俗习惯。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公民的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依照中国的传统风俗习惯,孩子一般随父姓,符合中国伦理道德观念,也能被社会上的多数公民所接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未成年子女原本随父姓,离婚后,女方无特殊理由,在未与男方沟通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女儿姓氏变更至自己名下,违背一般公众的社会认知,有违传统风俗习惯,也侵害了男方的监护权。当小王提出异议时,小张应当尽快恢复女儿初始姓氏。

3、小张不能单方变更女儿姓氏有利于女儿健康成长。

未成年子女姓氏的改变,除了父母监护人同意外,还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

本案中,小王和小张经法院调解离婚后,虽然孩子由小张抚养,但仍由小王每月支付抚养费。若要保证孩子健康成长,按时足额的经济支持是必备条件。若小张无特殊事由单独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势必会引起小王心中的不满,后续小王很可能会以小张单独变更女儿姓氏侵犯其监护权为由,怠于按月足额提供抚养费。

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王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但擅自改姓的做法明显会制造家庭间的矛盾,显然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从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小张也不能单独变更女儿的姓氏。(作者郑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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