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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重庆忠县简介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吴远国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被中共忠县县委被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被忠县司法局和忠县律协分会被为优秀律师,二0一五年七月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被评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曾于2012年代理黄XX故意杀人罪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代理重庆X担保集团诉重庆X供电公司代位权纠纷,重庆X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担保集团要求重庆X供电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权;代理陈XX电信网络犯罪无罪辩护一案!2022年代理谢XX网络诈骗成功改判一案!2022年代理浙江省刘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判处缓期一案!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2号2楼,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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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购物提示:在超市不扫码“拿走”商品三次可构成犯罪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1-02-13 04:23)     点击:27
                    春节购物提示:在超市不扫码“拿走”商品三次可构成犯罪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记者熊琳)新春佳节,到超市购物成为许多民众的节日选择。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近两年来,顾客利用超市自助结账模式不结账、少结账多次盗窃商品案件时有发生。检察官提示,按照法律规定,两年内在超市不扫码“拿走”商品三次即可构成犯罪,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在超市不扫码‘拿走’商品构成盗窃罪的案件近两年来呈多发趋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许宁告诉记者,贪图小便宜,抱有侥幸心理,缺少法律常识是此类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

  许宁介绍,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均可构成盗窃罪。在北京,“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2000元以上”。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两年以内盗窃三次以上,即使盗窃财物价值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会因为多次盗窃而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或者盗窃数额累计达2000元以上,均可构成盗窃罪。”许宁表示,两年内在超市不扫码“拿走”商品三次属于盗窃的前一种形式。

  检察官提示,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应文明、诚信,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共建共享安全、文明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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